请问我可以自己到国税局办理注销在这个公司"财务负责人"的职位?要怎么办?需要什么手续?2010年我和人合伙注册一个公司,还在国税局登记做财务负责人,11年7月办理股权转让,我全部股份转让给了合伙人妻子,由代理公司办理完成,并在工商局办理完股权转让手续。之前5月份,全部公章和资料全部移交给法人,并签订了移交手续,公司一切与我无关。那个公司没有到国税局和开户银行去办理我“财务负责人”的变更。
那个公司现在已被国税局列入非正常户管理。是因为没有报税,又不注销税务登记才被列为非正常户的,目前并不存在欠税和其他问题。税务局说我的身份证,会因此受到限制。比如说:贷款、出国、会计证、注册公司等等的问题。法人我现在根本找不到,相关的手续更是没办法找到,请问现在我可以自己到国税局办理注销在这个公司"财务负责人"的职位?要怎么办?需要什么手续? 如果税务局不给办理怎么办? |